《卫星网络申报协调与登记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发表于 2017年03月13日 由 admin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订的《卫星网络申报协调与登记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7年3月1日期开始实施。
该办法就拟使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开展空间无线电业务所应该履行的国际电联资料申报程序的办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第八条关于申报条件的条款中明确要求:“涉及使用卫星业余无线电业务的,还应当符合国际业余无线电联盟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这一办法的实施将有效地鼓励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频率的有序使用,保护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不受带外业务卫星的干扰。